|
|
宝鸡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
*条 为了控制和减少房屋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护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等法津法规及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等都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中,以及施工现场内建筑材料、施工垃圾的清运、堆放、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大气质量的细小颗粒漂浮物的预防和控制。
第三条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对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指导工作,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的监督管理。
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市区所监管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宝鸡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支队负责对市区未全面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执法机构应当把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的范围内,同时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应当及时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当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
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个施工环节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扬尘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成立现场管理机构,组织制订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积极做好扬尘控制管理工作。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主管生产的经理、监理单位经理审批后实施。施工总承包企业和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日常自查检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及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情况时,应当停止土方开挖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建筑运输车辆自动冲洗设备:
工程车辆自动冲洗设备,JNJ 型车辆自动冲洗机是依据市政、路政、建委、环委、交通等各部门对工车辆的要求下,对各类工程车辆的轮胎及底盘而设计,该设备施利用多方位高压水***对轮胎及底盘部位进行高压冲洗,从而达到将车轮及底盘彻底洗净的效果,达到各部门的上路要求,冲洗机用自动感应式、遥控和手动三种控制,可自动完成冲洗的工作,冲洗用水可循环使用续工作时,仅需补充少量的水,因此可以节约大量水资源。特别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矿业工场、水泥制品厂、煤矿、发电厂、垃圾填埋厂、高档社区等场所的进出车辆清洗。从而达到无粉尘污染的优良工程。该设备安装运输方便,可适用各种工地频繁转场的需要。
JNJ 型工程车辆自动冲洗设备主要特点:
1、全自动清洗,无需人工操作。
2、清洗时间短,0-60 秒清洗完毕。
3、节能环保清水循环利用,节约用水。
4、设备牢固耐用使用周期长,可随时转场。
5、运输安装简便,2 小时可投入使用。
*专业清洗工程运输车辆
*彻底解决工程车辆对城市道路的污染
*独特造型,经典设计
*可选的自动排泥
*专业的防锈处理,耐用
*循环用水,节约大量水资源
*可适应不同的工地场地,转场方便
JNJ-55参数表:
设备尺寸(长*宽*高)cm
2250*3600*1000
使用车辆及载重量T
100T以下各类工程车
冲洗方式 车辆自行
启动方式 自动/手动
配电系统额定电压V AC 380
配电系统额定电流A 20
配电系统额定功率Kw 5.5
冲洗时间S 1-60(可调)
冲洗耗水量
L/辆 小于5(循环)
冲洗压力
Kg/cm- 3-4
注意事项:
1、严禁拆卸电器、碰撞喷水嘴,严禁水位低于水泵高度,严禁自行拆卸。
2、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注意循环水系统防冻,避免冻裂机体和水泵。
保修范围:
整机保修六个月。
订货须知:
1、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2、订货时要提前索要基建图纸,建好基础设施。